7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征求截至8月26日。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食品标识上应显著标示“转基因”字样,否则无需标注“不含转基因”“非转基因”等字样。此外,“零添加”“特供”“特制”“特需”等词语也不允许出现在食品标识上。具体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
转基因食品↓
转基因的争论一直都有,其实国家对转基因产品的使用有着科学的划分,但市面上的食品包装一般只有“不含转基因”“非转基因”字样,容易造成歧义和误导,导致很多消费者对哪些食品含转基因犯嘀咕,因此意见中修改了相关规定。
这意味着,以后转基因产品会明确标示“转基因”,而不含转基因的食品不得再标“不含转基因”等字样(下文有提及),把知情权和选择权交到消费者手里,让大伙儿买得清楚、吃得踏实。
还有特殊产品的相规定
人造肉等↓
盐↓
复原乳↓
农产品↓
保健品↓
这些不能写↓
这意味着,以后“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等字样也不得出现在包装上,真正添加了啥写清楚就好,清晰明了;“特供”“特制”“特需”等引导性字眼也不得使用。
//意见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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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ITCE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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