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天通报了我市第一批疫情防控相关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督促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主体责任,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案例一:衡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涉嫌销售假冒口罩案
年2月1日上午,衡山县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接到市民举报衡山德政大药房出售劣质口罩,即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衡山德政大药房出售的“天虹”牌新国标防尘口罩(皖食药监械生产许号,无生产批号,无合格证),无法提供进货公司的相关资质,来源是别人送货上门,当即扣押剩余口罩5包(共50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二:石鼓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涉嫌销售“三无”口罩产品案
年2月1日中午,接群众举报称在石鼓区松木工业园经济开发区内有“三无”口罩交易行为,接到举报后,石鼓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在金源派出所的支持下,依法扣押涉案口罩约3万只。经初步检查,涉案的3万余只口罩为无纺布工业口罩,而非医用口罩,产品内外包装均无中文标明产品名称、无厂名厂址、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属典型的“三无”产品,乃涉案人员蒋某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案例三: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涉嫌销售假冒口罩案
年1月30日,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群众举报“耒阳市德仁堂药房销售假冒飘安牌一次使用口罩”行政违法案件线索后,立即对耒阳市德仁堂药房进行核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只)(数量:20只,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年10月6日,批准文号:豫食药监械(准)字第)经与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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