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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药品采购配送方案变更经办流程的通

来源:医药包装 时间:2022/5/4

来源: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年04月14日15:09

各相关企业:

  为规范我省药品采购配送工作,简化我省药品配送方案变更经办流程。现将《福建省药品采购变更配送方案办理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规程自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标子系统上线时执行。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年4月14日

福建省药品采购变更配送方案办理规程

为规范我省药品采购配送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我省药品采购配送方案变更工作规程。

一、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全流程在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标子系统(以下简称平台)实施。

二、申报方式

依企业申请,申报企业、配送企业在“配送方案点选”模块,按平台设置流程操作办理。

三、办理时限

配送方案变更业务符合平台设置流程的,企业自行操作完成。

四、药品配送变更事项要求

(一)境内生产药品(含进口分包装)配送方案变更

申报企业需符合一厂一区一配送原则,由生产企业提交各片区配送变更方案申请,协议期内需由原配送、新配送三方签订配送变更确认协议后予以变更,变更后的配送信息平台即时同步交易。协议期满后申报企业可直接与原配送解约,重新确认配送企业并签订协议。

(二)境外生产药品配送方案变更

申报企业需符合一厂一区一配送原则,按产品提交各片区配送变更方案申请(同一家境外企业在国内总代相同的产品一个片区只能委托一家配送企业)协议期内需由原配送、新配送三方签订配送变更协议后予以变更,变更后的配送信息平台即时同步交易。协议期满的申报企业可直接与原配送解约,重新确认配送企业并签订协议。

(三)申报企业发生变更的药品配送方案变更

变更为境内生产的药品(含进口分包装),系统将相关药品的配送方案变更为对应数字证书匹配的配送方案,配送信息即时同步交易;变更后为进口药品,原配送方案自动解除,申报企业根据境外生产企业一厂一区一配送原则,由变更后的申报企业按产品选择各片区配送企业,配送信息即时同步交易;若申报企业无配送方案的按首次选择配送方案办理。

四、企业办理操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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